工商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:一、企业单位(申报、变更、补办、延期)1、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正副本均可,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)2、本单位公章或介绍信3、本单位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-份证复印件;经办人身-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、原有代码证书及IC卡(正本及所有副本、IC卡,申报单位除外,补办单位提供报刊遗失启示)(注:法人为外籍人士的提供护-照复印件;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局名称变更证明: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单位代码证复印件)
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 公司盖章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-证复印件; 公司盖章的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表》; 股东会决议(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、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);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(其中股东的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时间可参照公司设立章程的参考式样第四章书写);